1、为什么买家找不到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退款原因了?
近期天猫在调整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退款原因,在7月10日前,会逐步为买家开放申请退款原因“不喜欢”,并且下线掉“有色差/尺码偏小/单薄/质感不好”等二级原因选项(商家页面就看不到这类退款便签);预计7月10日,天猫会全量将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替换为“不喜欢”,并在买家申请退款页面新增7天的时效表达、7天无理由退换货影响完好的标准透出及明确退货退费承担方
退款处理建议:引导买家选择退款原因“不喜欢”,按照正常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处理退款即可。
2、买家申请“不喜欢”原因退款,是否影响运费险出账?
不影响的,正常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运费险的赔付条件。
3、买家申请“不喜欢”原因退款,是否影响系统自动同意退款(闪电退货)?
不影响的,只是更换了退款原因名称,闪电退货仍会系统执行。
4、买家申请“不喜欢”原因退款,是否影响店铺体验分或引起质量问题的纠纷?
不影响的,该原因即7天无理由退换货,和质量问题等无关。
5、退款原因变更,退款管理页面、自动退款设置页面、AG等页面的原因筛选是否会变更?
后台页面的各类筛选项,会根据节奏(全量变更预计7月10日)逐步变更,将”7天无理由“替换为“不喜欢”。
6、如果买家签收商品超过7天,还能申请“不喜欢”原因退款吗?
平台在买家超7天发起退款时,会校验签收时间已超7天,作出提示,并且有拒绝退款的按钮来操作拒绝。部分签收超过7天的退款不展示“不喜欢/不想要”等主观原因,故针对这部分退款,新增主观退款原因“与商家协商一致退款”替代原有消费者主观原因退款。退款发起时一定会存在“不喜欢”(或“我不想要了”/“试了不合适”/“七天放心退”)和“与商家协商一致退款”中的至少一条,供消费者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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